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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 www.nlzds.com 发布日期:2017-08-17 10:25:00
一、天水市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救灾、救助、救护工作; 2、开展募捐救助工作;定期开展贫困家庭送温暖活动;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5、开展非血缘关系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登记和联络工作;6、开展捐献遗体、角膜等人体组织的宣传、动员和登记工作;7、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在社区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8、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传播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红十字会为市政府举办的社会救助团体,成立于1993年。现为副县级建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隶属于市卫生局,人员编制5人,实有6名工作人员。设有办公室、赈救科、组宣科三个科室。
二、天水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收入为6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支出为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91万元。因本单位2016年首次独立决算,故无上年数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80万元。因本单位2016年首次独立决算,故无上年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万元。
(六)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81万元。因本单位2016年首次独立决算,故无上年数据。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无出国(境)公务活动,出国(境)支出0元。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6年无新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现有1辆公务用车。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81万元,因本单位2016年首次独立决算,故无上年数据。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因本单位2016年首次独立决算,故无上年数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万元。因本单位2016年首次独立决算,故无上年数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政府采购资金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天水市红十字会资产总额为5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32.61万元。
三、政策性基金支出。无。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无。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具体指省卫生计生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反映公立卫生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应急救治机构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反映处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二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天水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uploadfile/2017/0818/20170818030607734.zip
作者:市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孙娟